本計畫內部稽核主要的目的,在於確認內部執行之落實並可經由稽核過程發現問題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追蹤改善情況與行動,以完善本計畫之執行。本稽核依據建置臺灣生物資料庫先期規劃之延續計畫倫理實施規範、內部稽核準則。每年稽核人員依據訂定之稽核項目與頻率稽核,採用實地查核、請受稽項目經辦人員提供相關文件或資料、亦可視情況所需,諮詢或邀請專業人士協同辦理等方式辦理稽核。
內部稽核項目與頻率
稽核項目 |
稽核時程規劃 |
| 招募與收案 |
每一駐站每年稽核至少一次 |
| 駐站研究人員之訓練、資格審查之標準及機制 |
每年稽核一次 |
| 退出與再聯繫之執行 |
每年稽核一次 |
| 資訊揭露與資訊保護與使用 |
每年稽核二次 |
| 計畫中心不可辨識個人之資料與檢體處理之執行 |
每年稽核至少一次 |
| 抱怨與諮詢機制之執行 |
每年稽核一次 |
| 其他(不定期稽核) |
重大異常事件、特定事項執行調查工作或依計畫主持人之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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