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資料庫營運者有意中止或轉讓其營運時,應於中止或轉讓前30日以書面通知參與者。但人體組織、衍生資料及其他參與者所提供之資料係已經不可回復之去連結者,不在此限。
前項通知應告知參與者可要求銷毀其人體組織、衍生資料及其他所提供之資料,以及一個月以上之受理期限。於轉讓營業之情形,並應告知參與者該受讓人之情形並取得其同意。
參與者於前項受理期限內未有回覆者,生物資料庫營運者應即銷毀其人體組織、衍生資料及其他所提供之資料。但資料已經為不可回復地去連結之使用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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