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條 參與者死亡

生物資料庫營運者於參與者死亡時,需經倫理治理委會審查通過後,始得為原同意範圍外之使用。

版面管理員: juyin

第二十四條 參與者死亡

文章gary 於 2007-09-29 11:56

生物資料庫營運者於參與者死亡時,需經倫理治理委會審查通過後,始得為原同意範圍外之使用。
gary
 
文章: 58
註冊時間: 2007-09-27 17:16

Re: 第二十四條 參與者死亡

文章juyin 於 2007-09-29 14:13

丁教授:
倫理治理委員會的同意來自哪裡?依據什麼具有同意權?資料是族群提供出來的,為什麼是由倫理委員會同意?

C教授回應:
會在告知同意的過程中,透過告知的方式讓其明瞭將來會做疾病發生原因的研究,可解釋為參與者同意使用範圍的說明。且可透過內外部監督機構來監督申請的使用目的,已超過了原來告知後同意的範圍。若要使用則必須得參與者的再次同意。

B教授回應:
個人立場不同意由倫理委員會代為同意。
juyin
 
文章: 31
註冊時間: 2007-09-28 22:17

Re: 第二十四條 參與者死亡

文章juyin 於 2007-09-29 14:14

A專家:
1.倫理治理委員會及生命倫理委員會的監督是必要的,就所有與營運管理相關事項皆然,故若要於原同意範圍外使用,原則上應該還是要經過參與者的同意。
2.若參與者死亡,則生前書面同意是一個解決辦法,但是因為變更使用範圍的不確定性,便要考慮是否可採用概括同意。
3.若概括同意不可行,則可能要採用最近親屬代為同意的模式。
4.此外,「原同意範圍外使用」的標的是組織還是資料,應明確規範。

甲律師:
本條爭議甚大,建議刪除。
juyin
 
文章: 31
註冊時間: 2007-09-28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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