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委員會

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

監理機制確保參與者權益,
平衡各方利害關係

本資料庫依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設置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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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成員組成符合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第五條之規定「設置者應設倫理委員會, 就生物資料庫之管理等有關事項進行審查及監督。前項委員會應置審查委員九人至十五人, 其中二分之一以上應為法律專家、社會工作人員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並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為非本機構之人員。」 此外為符合人體生物資料庫資訊安全規範第一條之要求「資安規定應經設置者之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報主管機關備查,修正時亦同;倫理委員會審查時,應有資訊安全專家參與。」, 於倫理委員會審查資安規定時,將有資訊安全專家參與。

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 專線: 02-2788-3789

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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